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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应寓于经济转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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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24 10:11:42 来源:辽源日报 作者:谢永春  于健 责任编辑:孙启明

    面向社会、扩大宣传,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全社会的事,并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环境保护工作者既要当好执法员又要做好宣传员,在环境执法的同时,向执法相对方和群众讲清执法的意义和目的,为什么执法、执法为什么。会说“两句话”:这样做不行、怎么做才行,使环境执法变为执法服务,让环境执法确实起到化解矛盾、助推经济转型的积极作用。另外,我们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让环保走进企业、走进党校(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使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运用载体、完善机制,树立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
    以全市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和我局机关开展的“高、优、好”(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环保风气)竞赛活动为载体,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40条”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使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推动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畅通环保工作渠道,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公开办事机构主要职能和人员身份,公开环保建设项目预审批程序,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法律依据。打造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积极推进全市经济转型,为建设和谐辽源、幸福辽源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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