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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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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4-5 9:41:14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流程(项目)名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流程(项目)编号* Q2700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件 承诺时限:30天
收费标准: 省工商局:标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50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为300元。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济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为100元。元
审批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审查(受理);(3) 核准;(4) 发照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公司章程
  4.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公司住所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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